指导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监督地方政府 PABAHAY 计划的实施,并确定将参与其中的某些机构的职责[行政命令编号143]
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143,1993 年 12 月 13 日] 指示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监督地方政府 PABAHAY 计划的实施,并确定将参与其中的某些机构的职责,鉴于第 7279 号共和国法案第 39 条,否则被称为“城市发展和住房法”,授权地方政府单位 (LGU) 与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 (HUDCC) 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协调,在各自的地方实施该法案;鉴于,第 7160 号共和国法案第二章第四章的规定,也称为“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授权地方政府机构在他们各自的地方;鉴于,房屋开发共同基金 (HDMF) 已建立一个特殊的开发贷款窗口,初始拨款 10 亿比索,用于直接向地方政府机构提供社会化住房项目贷款;鉴于,家庭保险和担保公司 (HIGC) 建立了自己的计划,与 HDMF 的计划相辅相成,称为“市政 Pabahay 担保计划”,据此 HIGC 应保证债券、证券或其他形式的义务由地方政府机构发行或发行;鉴于,国家住房抵押贷款金融公司 (NHMFC) 是政府住房机构,其任务是开发可行的二级抵押贷款系统,为“买方融资”筹集资金,其支持对于 LGU 发起的社会化住房项目的成功同样必要;鉴于,需要一个单一的机构来协调和监督所有参与协助地方政府机构各自社会化住房项目的政府住房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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