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个跨机构执行委员会,以监督奎松市北三角国家住房管理局财产的全面发展[行政命令编号58]
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1993 年 2 月 15 日 58 日] 成立一个跨机构执行委员会,以监督奎松市北三角国家住房管理局财产的全面发展 鉴于 1968 年 10 月 24 日第 481 号公告,保留了 120 公顷的面积,或多或少,作为国家政府中心所在地的转让证书第 1356 号所涵盖的国家住房管理局财产;鉴于,1987 年 11 月 11 日的第 127 号备忘录命令指示,根据第 12 号公告,将 120 公顷保留区的未售出部分(包括或多或少 50 公顷,通常称为北三角财产)作为保留地释放. 481并改建为商业区;鉴于,根据同一份备忘录,国家住房管理局有权按照法律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将房产出售给私营部门;鉴于,该物业的开发需要国家房屋委员会和其他政府机构的协调和同步努力,以确保有效和高效的规划和实施,包括将轻轨三号线的路线和终点要求纳入开发项目(LRT-III) 项目;鉴于,该发展项目设想产生资金并确保每年的收入,以支持国家住房管理局的社会住房计划;鉴于,政府鼓励私营部门参与项目的开发。现在,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指示: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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