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355, 1996 年 7 月 9 日] 重新启动第五届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发展部长级会议国家组织委员会 鉴于 10 月 12 日至 18 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筹备部长级会议1994 年通过了《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区域社会发展行动议程的马尼拉宣言》,其中包含解决该区域国家面临的关键社会发展问题的战略;鉴于,1996 年 3 月 6 日至 12 日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通过了《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其中体现了解决贫困、失业和社会解体等全球性问题的承诺、政策、行动和措施。持续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以及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国家和国际环境的框架;鉴于,第五次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发展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定于 1997 年或 1998 年初举行,将提供机会审查《亚太经社会区域社会发展行动议程马尼拉宣言》的执行情况作为《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鉴于,应联合国亚太经社会 1996 年 4 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 52 届会议的要求,菲律宾同意主办这次会议;鉴于,国家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根据总统于 1994 年 1 月 27 日为筹备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亚洲及太平洋部长级会议发布的第 154 号行政命令设立的;鉴于,有必要重新启动委员会以促进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充分确保其成功;现在,因此,我,菲德尔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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