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8-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87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6月11日
94 OG。 No. 33, 64 Supp.(1998 年 8 月 17 日)[ 行政命令 NO. 487, 1998 年 6 月 11 日] 修改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8-2003 年菲律宾临时转让产品关税减让表1997 年 10 月 15 日在马来西亚梳邦再也举行的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第 11 次会议上,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下纳入清单的排除清单,同意东盟成员国应制定法律法规,在 1998 年至 2003 年期间的新时间框架下,实施从临时排除清单(TEL)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削减时间表。现在,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附件“A”中特别列出的条款*(CEPT 授予的特许权条款) -AFTA)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第 104 节归类,应按照附件“A”第 4-9 栏所示的 1998-2003 年时间表适用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8-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87章]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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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9-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入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86-99]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2 年菲律宾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的大胆经济措施倡议下的关税减让表.)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和将产品从农产品敏感清单 (SL) 转移到 CEPT 纳入清单 (CEPT-IL) 的计划[行政命令编号165]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8-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入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87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9-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71]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转移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和统一提取关税税率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纳入清单[行政令编号23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9-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71]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7-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53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转移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和统一提取关税税率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纳入清单[行政令编号23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政策的大胆经济措施倡议下的关税削减时间表(CEPT)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计划[行政命令编号第254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便在加速共同有效特惠关税 (CEPT) 的新时间框架下实施 1996 年菲律宾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计划[行政命令编号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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