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转移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和统一提取关税税率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纳入清单[行政令编号234]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4月27日
行政命令编号234 [ 行政命令编号234,2000 年 4 月 27 日] 修改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临时转让产品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的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的敏感清单以及 CEPT 关税税率的统一 鉴于,在 1998 年 11 月 11 日的会议上,关税相关事务(TRM)内阁委员会批准将爆米花和高粱从 CEPT 敏感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鉴于,在 1999 年 8 月 19 日的会议上,NEDA 董事会批准将八百五十 (850) 个税目的 CEPT 税率加速至 0-5%,并同样决定统一提取税目的 CEPT 税率以促进对上述产品实施 AFTA-CEPT;鉴于 1999 年 9 月 29 日和 1999 年 9 月 30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13 次 AFTA 理事会会议和第 31 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分别同意东盟成员国准备立法,以实施转让产品的关税减让时间表从临时排除清单 (TEL) 到涵盖 2000-2003 年期间的 CEPT 纳入清单;鉴于,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402 条(总统令第...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转移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和统一提取关税税率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纳入清单[行政令编号234]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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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9-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71]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9-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71]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1-2003 年菲律宾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政策的大胆经济措施倡议下的关税减让表(CEPT)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计划以及将产品从未加工农产品临时排除清单 (UAP-TEL) 和一般豁免 (GE) 清单转移到 CEPT 纳入清单 (CEPT-IL)[执行订单号。 49]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2 年菲律宾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的大胆经济措施倡议下的关税减让表.)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和将产品从农产品敏感清单 (SL) 转移到 CEPT 纳入清单 (CEPT-IL) 的计划[行政命令编号165]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7-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53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0-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转移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计划和统一提取关税税率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纳入清单[行政令编号23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8-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入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87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8-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第487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2002 年菲律宾在加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的大胆经济措施倡议下的关税减让表.)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和将产品从农产品敏感清单 (SL) 转移到 CEPT 纳入清单 (CEPT-IL) 的计划[行政命令编号165]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实施 1999-2003 年菲律宾从临时排除清单转入列入清单的产品的关税减让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特惠关税计划(CEPT-AFTA)新时间框架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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