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命令编号。 67,1999 年 1 月 26 日] 将收费监管委员会附属于总统办公室 鉴于,收费监管委员会是根据 P.D. 1112号文,密切监督和规范私营部门运营收费设施和收取通行费;鉴于,根据政府提高政府项目执行效率和有效性的政策,某些办公室的重组势在必行;鉴于,根据 P.D. 1416 经 P.D. 修正第 1772 号和 1987 年修订的行政法典,菲律宾总统将继续有权重组国民政府的行政结构;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组成和成员资格。 — 收费管理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a) 公共工程和公路部担任主席 b) 以下机构的秘书和负责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1. 交通运输部 2. 交通运输部金融 3. 国家经济和发展局 c) 私营部门的代表,最好是在公用事业监管方面具有足够经验的律师或经济学家,由总统任命。第 2 节。监管委员会。 — 根据第 1112 号总统令设立的收费管理委员会特此隶属于总统办公室。第 3 节. 废除条款。 — 与本行政命令的任何规定不一致的所有总统令、指示书、命令、公告、规则、条例、公告或其部分,特此废除或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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