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1, v.5, 452 [ 行政命令编号195, 1990 年 9 月 10 日] 规定在马尼拉大都会调查针对选举城市和市政官员的行政案件/投诉的规则和程序 鉴于 1990 年 1 月 9 日第 392 号行政命令第 9 节规定,总统应继续在大都会马尼拉大都会的选修城市和市政官员锻炼行政纪律管辖权;因此,菲律宾总裁Corazon C. Aquino,菲律宾总裁Carazon C. Aquino凭借法律归属的权力,在此颁布以下规则和程序,以管理对选修城市和市政官员的行政案件/投诉的调查在马尼拉大都会:规则 I 初步规定第 1 节。覆盖范围。 – 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针对马尼拉大都会民选市和市政官员的行政投诉,即市长、副市长和 sangguniang panlungsod 和 sangguniang bayan 的成员。针对描笼涯队长和 sangguniang barangay 成员的案件应提交给所在市或市/描笼涯所在的相应 sanggunian。秒。 2. 纪律处分权。 – 所有针对马尼拉大都会民选市政官员的行政投诉,均应由总统处理。总统可通过执行秘书行事,以下简称为纪律处分机构。秒。三、调查机关。 – 执行秘书应指定一个常设调查组(SIG),由来自总统管理人员和总统办公室(适当)的其他普通工作人员支持办公室的律师组成。...
规定在马尼拉大都会调查针对选举城市和市政官员的行政案件/投诉的规则和程序[行政命令编号195]pdf预览版规定在马尼拉大都会调查针对选举城市和市政官员的行政案件/投诉的规则和程序[行政命令编号19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