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号行政令 [ 第 131 号行政令131,2005 年 12 月 15 日 ] 授权授予 2005 财年绩效奖金鉴于,为表彰政府人员在为菲律宾人民提供优质服务方面所做的贡献,政府的政策是提高政府人员的经济福利;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指示: 第 1 节: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人员,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 GOCC)、政府金融机构 (GFI),无论是永久性的、临时性的、临时性的还是基于合同的,并且截至 2005 年 11 月 30 日提供了至少四 (4) 个月的服务,都有权获得绩效奖金 ( PerB),金额不超过每人五千 (P5,000.00) 比索。第 2 节。截至 2005 年 11 月 30 日,服务时间少于四 (4) 个月的政府人员也有权按比例获得 PerB,具体如下: 服务期限百分比 3 个月但少于 4 个月 40 % 2 个月但少于 3 个月 30% 1 个月但少于 2 个月 20 % 少于 1 个月 10% 第 3 部分. PerB 应授予在 2005 财年及以上未获得任何额外福利的所有政府人员高于根据 R 授权的年终福利。...
授权授予 2005 财年绩效奖金[行政令第 2005 号131]pdf预览版授权授予 2005 财年绩效奖金[行政令第 2005 号13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