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授予 2006 财年绩效奖金[行政令第 2006 号164]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1日
第 164 号行政令 [ 第 164 号行政令164,2006 年 12 月 11 日 ] 授权授予 2006 财年绩效奖金鉴于,政府人员在实现良好的财政业绩和为菲律宾人民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政府的政策是改善政府人员的经济福利;现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国家政府的所有人员,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 (GOCCs ) 和政府金融机构 (GFI),无论是雇佣的还是永久的、临时的、临时的或合同的,并且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提供了至少四 (4) 个月的服务,都有权获得绩效奖金 (PerB)金额不超过每人六千比索 (P6,000.00)。第 2 节。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服务时间少于四 (4) 个月的政府人员也有权按比例获得 PerB,具体如下: 服务期限百分比 3 个月但少于 4 个月 40 % 2 个月但少于 3 个月 30% 1 个月但少于 2 个月 20 % 少于 1 个月 10% 第 3 节. PerB 应授予在 2065 财年及以上未获得任何额外福利的所有政府人员根据 R 授权的年终福利。...
授权授予 2006 财年绩效奖金[行政令第 2006 号164]pdf预览版
授权授予 2006 财年绩效奖金[行政令第 2006 号16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