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惩罚滥用公权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10]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9月02日
H. No. 126 / 42 OG No. 10, 2368(1946 年 10 月)[ REPUBLIC ACT NO. 1946 年 9 月 2 日 10 日 ] 一项惩罚滥用公共权力的法案 无论是由国会集会的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的: 第 1 节. 任何人,无论是否以官方立场为由,实施任何行为属于政府、当权者或公职人员,无合法权利者,处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6 年 9 月 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惩罚滥用公权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10]pdf预览版
一项惩罚滥用公权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10]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