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以每年八千比索的速度从该市的基金中支付马尼拉市审计员工资的法案。 24]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9月25日
H. No. 151 [共和国法案第 151 号1946 年 9 月 25 日 24 日] 一项法案,规定以每年 8000 比索的速度从该市的基金中支付马尼拉市审计员的工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本法案批准后生效,马尼拉市审计员的工资应从该市的资金中以八千元的比例支付比索每年。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6 年 9 月 25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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