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联邦法案第 326 条第 13 条第一款的法案,经修订。第35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9年06月04日
H. No. 2254 / 45 OG No. 6, 2411(1949 年 6 月) 354,1949 年 6 月 4 日] 一项修订联邦法案第 326 条第 13 节第一段的法案,经修正。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第 1 节。经修正的第 326 号联邦法案第 13 节第一段,特此进一步修正如下:“ SEC. 13. 市议会的章程和组织——市议会是市的立法机构,由市市长、副市长、市工程师、市财务主管和由市议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议员组成。大众投票。市长应担任理事会主席。直到下次大选的选修继任者,目前的委员会应继续举行办公室,任何空缺应根据现行法律填补。 SEC. 2. 有效性——该法案将在下一次市政府官员定期选举时生效。1949 年 6 月 4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市政府动态生成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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