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巴科洛德市选举市长和副市长职位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395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9年06月18日
没有。 2698 / 45 OG No. 9, 3756(1949 年 9 月) 395,1949 年 6 月 18 日] 一项在巴科洛德市选举市长和副市长职位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 第 1 节。巴科洛德市市长和副市长的职位应是选举产生的,尽管在创建该市的法案和修正案中有相反的规定对此。他们每届任期三年,由本市有资格的选民选举产生。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下次省、市官员定期选举时施行。经修订的第 326 号联邦法案(称为巴科洛德市宪章)的所有规定与本法案的规定不一致,特此废除。 1949 年 6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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