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91 / 46 OG No. 8, 3550(1950 年 8 月) 497,1950 年 6 月 12 日] 一项法案,授予布端锯木厂在阿古桑省纳西皮特市的电光热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 第 1 节。根据第 3636 号法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经第 133 号联邦法案修订二,根据宪法的规定,武端锯木厂有限公司在本法案批准后的五十年内被授予建造、维护和操作电灯的权利、特权和权力、热力和发电厂,用于在阿古桑省纳西皮特市内产生和分配电灯、热力和/或电力以供销售:前提是,此处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持有人应在一个和如果他不是实际经营者,则自批准特许经营权起半年;如果他已经是市政特许经营权的持有人,则为六个月。不遵守此要求将在事实上取消和取消特许经营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明确规定,如果借出的人希望自己维护和经营此处授权的工厂和企业,受让人应放弃其特许经营权,并将其中的所有可用设备按成本、不太合理的价格移交给政府折旧。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0 年 6 月 12 日批准。...
一项法案授予布端锯木厂股份有限公司在阿古桑省 NASIPIT 市的电光热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第497章]pdf预览版一项法案授予布端锯木厂股份有限公司在阿古桑省 NASIPIT 市的电光热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第497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