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奎松省卢塞纳市奎松纪念医院建立、维护和运营护理学校并自动分配资金的法案。第1629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7年06月20日
H. No. 1424 / 53 OG No. 14, 4431(1957 年 7 月 31 日) 1629 年,1957 年 6 月 20 日] 一项在奎松省卢塞纳市奎松纪念医院建立、维护和运营护理学校并自动分配资金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 奎松省卢塞纳市奎松纪念医院应设立护理学院。上述护理学院的设立、维护和运营应由上述奎松纪念医院院长控制和管理,并接受医院局局长的行政监督。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十万比索,用于根据本法设立、维持和运营护理学校,由奎松卢塞纳奎松纪念医院院长,须经医院管理局局长批准。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7 年 6 月 2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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