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9208 / 61 OG No. 6, 653(1965 年 2 月 8 日) 4062,1964 年 6 月 18 日] 一项法案,授予东内格罗斯省某些市镇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根据经第 132 号联邦法案修订的第 3636 号法案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宪法》的规定,自本法获得批准之日起,宾多伊、吉马拉德和拉利伯塔德等市的每个市都在东内格罗斯省内被授予为期 25 年的权利,安装维护和操作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权和权力,以便在每个上述城市内产生和分配电灯、热力和/或电力以供销售。证券交易委员会。 2、上述城市如需向国家电力公司购买和担保电热和电力,特此授权国家电力公司为利益和代表公众消费者协商交易,参考价格。 .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4 年 6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授予东内格罗斯省某些市镇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第4062章]pdf预览版一项授予东内格罗斯省某些市镇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第4062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