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通过建立金属工业发展中心、为其提供资金和其他目的来发展菲律宾金属工业的法案。第472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6年06月18日
S. No. 5 H. No. 7273 / 64 OG No. 51, 13098(1968 年 12 月 26 日)[ REPUBLIC ACT NO. 4724,1966 年 6 月 18 日] 一项通过建立金属工业发展中心、为此提供资金和用于其他目的来发展菲律宾金属工业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第 1 节。政策宣言。特此宣布通过与私营部门保持密切协调发展和扩大该国金属工业的国家政策成立一个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为政府和私营部门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专长,以开展工程和技术人员培训、信息交流、贸易认证服务、质量控制等行业发展的重要活动和金属产品的测试、研究和商业经济咨询服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术语的定义——在本法中,以下应理解为: (a) “金属工业”一词是指以矿石为原料制造所有贵金属、贱金属和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产品。合金,包括从在直接或间接还原炉中熔炼到最终成品状态的所有过程,无论是单独的还是集成过程的一部分,即:金条、猪锭、钢坯、球团、大方坯、方坯、板坯或棒材的生产,轧制和/或加工成片、板、条、管、导管、管、轨、棒、马口铁等基本形式,以及粗铸件、锻件和挤压件,以及最后的加工加工、制造、制造和/或组装成金属成品,例如发电机械、农业机械和工具、办公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采矿、建筑和所有其他工业机械,以及机器零件和配件小册子;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等电机、仪器和器具及其金属零件和附件;铁路机车和汽车、客运公路机动车辆、摩托车、卡车、货车、自行车和其他自行车、飞机、轮船和轮船等运输设备及其金属零部件;以及各种金属制品,如铁路建筑配件、电线、管材和配件、枪械、金属丝网等,钉子、螺栓和类似物品、针和大头针、保险箱、手工具和器具、工具、模具、家用器具、叉子和勺子和餐具、五金和金属、运输和储存的金属容器,以及其他由贱金属、贵金属和稀有金属及其合金制成的杂项制品。...
一项通过建立金属工业发展中心、为其提供资金和其他目的来发展菲律宾金属工业的法案。第4724章pdf预览版
一项通过建立金属工业发展中心、为其提供资金和其他目的来发展菲律宾金属工业的法案。第4724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