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6365 / 65 OG No. 8, 1793(1969 年 2 月 24 日) 4968*,1967 年 6 月 17 日] 一项修订联邦进一步法案的法案。 186 经修正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经修正的第 186 号联邦法案第 2 节第 1 段 (e) 项进一步修正解读如下:“(e)‘人寿保险’是指本协议授权的任何形式的人寿保险,例如有限支付寿险、养老等。‘退休保险’是指本协议授权的任何形式的退休保险。本法所给予的人寿或退休保险之福利,不得视为补偿或酬金。”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经修正的同一法案第四节 (a) 小节在此进一步修正为:“(a) 行政、立法和立法部门的所有任命官员和雇员都必须加入系统。政府的司法部门,包括由宪法或法律规定或限制其任期的人员;菲律宾结核病协会和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的所有正式雇员,以及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其他雇员:在所有常规官员和菲律宾武装部队的招募人员;以及所有选修官员获得本法案所定义的赔偿:如果休闲,替代或临时雇员和替代或替代教师应须覆盖207,50 比索的定期保险 如果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两个月:定期保险将于周一生效支付本法第 5 条规定的保险费的次月次日: 并且,此外,该临时雇员、替代或临时雇员以及替代或临时教师不包括在本法规定的退休保险计划中。 : 最后,前提是此处使用的“任命官员和雇员”一词应包括公务员法中使用的那些延长的长期任命和临时“任命”,但在需要时不包括那些没有任何公务员资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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