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7345 / 65 OG No. 22, 5571(1969 年 6 月 2 日) 5264,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在马尼拉市创建公共娱乐局的法案,为目的修改第 409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订的马尼拉市宪章。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经修订的第 409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马尼拉市修订宪章》,特此进一步修订,在其中第 XIV 条和第 XV 条,一个新的条款被称为第 XIV-B 条,其内容如下:“第 XIV-B 条——公共娱乐局。”SEC。 80-C。组成。特此在马尼拉市设立一个公共娱乐局,隶属于马尼拉市长办公室,由一名年薪为 16000 比索的主任领导:但是,现任马尼拉动物园兽医主任应继续担任该局局长。主任由马尼拉动物园的行政官员协助,该行政官员将担任该局的执行官员,每年赔偿一万二千比索。 “SEC. 80-D. 主任的职责和责任——主任应承担以下职责: 1. 管理、监督、维护和改善动物园、植物园和托儿所、水族馆、海洋馆、天文馆、马尼拉市的游乐场、公园、纪念碑、历史遗迹和神社、历史标志、自然历史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建筑,并在市长批准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以使其有条不紊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关心和保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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