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创建奎松市法院的三个额外分支机构的法案,针对该市宪章第三十条的目的进行了修改。第5288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8年06月15日
H. No. 11932 / 65 OG No. 23, 5823(1969 年 6 月 9 日) 5288,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创建了奎松市法院的三个额外分支机构,针对该城市宪章第 30 条的目的进行了修订。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第 537 号共和国法案第 30 节第一段,又称《奎松市修订宪章》,特此进一步修正内容如下:“SEC. 30. 市法院。奎松市应设立一个市法院,由七名法官组成,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和第七分支机构的法官,上述城市法官之一应由司法部长指定审理奎松市内的所有交通违法案件。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8 年 6 月 15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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