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奥扎米斯市法院增设两个分支机构的法案,针对上述城市宪章第 75-5 节的目的进行了修订。第5237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8年06月15日
H. No. 1577 / 65 OG No. 20, 5021(1969 年 5 月 19 日) 5237,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创建了 Ozamis 市法院的两个额外分支机构,针对该市宪章第 75-5 条的目的进行了修订。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第 1 节。第 331 号共和国法案第 75 节的第一段,也称为奥扎米斯市宪章,是特此修改为:“第 75 节。市法院的正式法官、辅助法官和代理法官。——奥萨米斯市应设立一个市法院,应任命三名法官和辅助市法官。”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8 年 6 月 15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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