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2003 / 65 OG No. 23, 5826(1969 年 6 月 9 日) 5293,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将苏里高省纳入两个高速公路工程区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规定,但经公路署长的建议和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的批准,苏里高省划分为两个公路工程区。第一公路工程区包括卡拉斯卡尔、坎蒂兰、马德里、拉努扎、科尔特斯、坦达格、塔戈、圣米格尔、巴亚巴斯和卡格威等镇,第二公路工程区包括马里哈塔格、奥泰萨、良加、巴罗博、 Hinatuan、Bislig 和 Lingig。每个公路工程区设公路区工程师一名,依照现行法律任用。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8 年 6 月 15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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