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18003 / 66 OG No. 18, 4564(1970 年 5 月 4 日) 6116,1969 年 8 月 4 日] 一项在八打雁省创建圣帕斯卡尔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制定:第 1 节。六十个街区中的二十五个,即;圣帕斯夸尔、丹拉扬、圣安东尼奥、劳雷尔、巴亚南、圣马特奥、巴纳巴、纳图南南、纳图南北、凯英、圣尼诺、桑巴特、帕萨辛金、阿拉鲁姆、斯塔。八打雁省 Bauan 市的 Elena、Del Pilar、Malaking Pook、Pil、San Mariano、Pook ni Banal、Pook ng Kapitan、Mataas-na-Lupa、Ilat、Gelerang Cawayan 和 Resplandor 与上述市镇分离,并组成一个独特而独立的自治市,被称为同省的圣帕斯夸尔市。新市政府所在地应在圣帕斯夸尔区现址。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新市镇在获得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的资格后获得法人资格,他们将于11月1971日的下一届地方官员大选中选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Bauan 市目前在任何贷款机构中的债务以及因创建 San Pascual 市而产生的债务应根据新 San Pascual 市和市政府之间的面积按比例分配Bauan 和每个人都有责任支付其相应的份额。证券交易委员会。 4. 罗马天主教墓地和市政墓地保留为巴安市管辖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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