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7227 / 66 OG No. 3, 498(1970 年 1 月 19 日) 5774,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在 SURIGAO DEL SUR 省创建 TAGBINA 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马里西、圣胡安娜、马南比亚、巴图南、塔贡贡、卡佩尼托、卡哈根、拉戈、马格兰宾、塔比纳、奎松、索里亚诺、马格赛赛、苏里高省苏里高省 Hinatuan 市的 Osmeña 和 Mabtay 与该市分开,并组成一个独特而独立的市,称为 Tagbina 市。新市政府所在地应设在巴里奥塔比纳现址。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新市镇的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应在与一千九百六十九届大选同时举行的特别选举中选出:条件是,在第一任官员的上述选举中,母市的相应官员应履行经修订的选举法规定或规定的选举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9 年 6 月 21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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