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944 / 65 OG No. 52, 14388(1969 年 12 月 29 日)[ REPUBLIC ACT NO. 1969 年 6 月 21 日,第 5715 号法案修改了共和国法案第 34 条,编号为 4136。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第 4136 号共和国法第 34 节 (g) 小节特此修改如下:“( g) 停放或禁用时的灯和反光板。当车辆停在高速公路上或光线不足的地方或放置在此外,每辆机动车辆应始终在其前后配备内置反射器或其他类似的警告装置,这些装置在夜间同样应至少可见百米外。不具备本款规定条件的车辆不得登记。”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9 年 6 月 21 日颁布成为法律,无需行政人员签字。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修正共和国法案第 34 条的法案,编号为 40136。第5715章]pdf预览版一项修正共和国法案第 34 条的法案,编号为 40136。第571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