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民都洛省建立黎刹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5460]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9年04月03日
H. No. 11601 / 65 OG No. 39, 10194(1969 年 9 月 29 日)[ REPUBLIC ACT NO. 5460,1969 年 4 月 3 日 ] 一项在西民多罗省创建黎刹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黎刹、阿瓜斯、皮托戈、马格西卡普的街区,圣佩德罗,斯托。西民都洛省圣何塞市的尼诺、阿德拉、伦邦、萨尔瓦西翁、布洛特和马吉与该市分开,并组成一个独特而独立的市,被称为同一省的黎刹市.新市政府所在地应设在黎刹区现址。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新市镇的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应在与一千九百六十九届大选同时举行的特别选举中选出:条件是,在第一任官员的上述选举中,母市的相应官员应履行经修订的选举法规定或规定的选举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9 年 4 月 3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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