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184 / 68 OG No. 42, 8162-Q(1972 年 10 月 16 日) 6450,1972 年 6 月 17 日] 一项免除某些税收的法案 东南亚地区农业研究生学习和研究中心以及其他目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尽管与现行法律的规定相反,位于本市的东南亚农业研究生学习和研究中心 (SEARCA)拉古纳省洛斯巴诺斯市免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税、关税和费用。该豁免适用于区域中心仅以其名义和自用的非商业性进出口货物;但是,此类豁免不适用于根据《国家国内税收法》第四章征收特定税的物品,以及根据第一百九十条根据第一百八十四条征收百分比税的物品代码,但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第 87.02 A 号关税标题下的机动车辆,为直接和专有 SEARCA 使用而获得的机动车辆,并且仅在必要、经济和廉价的情况下购买:但是,前提是,非菲律宾公民或非居民外国人在其各自领域的专家并在区域中心的工作人员中服务的所有薪水、工资或其他仅因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免缴所得税在区域中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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