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9791/ 94 OG No. 24, 85 Supp. (1998 年 6 月 15 日);公告 2/10/98 ; 8 VLD 2d 375 [共和国法案编号。 8475, February 02, 1998 ] 将东民都洛省的 CALAPAN 市转换为称为 CALAPAN 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文章I 一般规定 第 1 节。标题。 — 本法称为卡拉潘市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卡拉潘市。 — 卡拉潘市特此转换为一个组成城市,称为卡拉潘市,以下简称城市,包括东民都洛省卡拉潘市的现有领土。城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应在卡拉潘市目前的范围内,即: 北界于卡拉潘湾沿线 1 至 25;沿线 25 至 36 向南与 Naujan 市接壤;沿线 36 至 2 以巴科市为界,以西为界。注:从点点轴承距离 1 = N 42° 14' W,513.28 m 开始。纬度 = 13° 24' 29.87" N;经度 = 121° 08' 30.09" E;因此 2 = N 81° 01' E,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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