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6041 / 马来亚 2007 年 7 月 21 日;论坛报 2007 年 7 月 22 日 [ 共和国法号。 9491,2007 年 7 月 15 日] 将宿雾省纳加市改造成被称为纳加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一条一般规定 第 1 节。标题。 - 本法称为“纳迦市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那加市。 - 纳加市将转变为一个组成城市,称为纳加市,以下简称市,包括宿务省纳加市的现有领土。城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应在纳加市的现有范围内。上述规定不影响适当机构或论坛解决现有的边界争端或涉及纳加市与毗邻地方政府单位之间的领土管辖权问题的案件:前提是争议地区的领土管辖权或在案件最终解决之前,该地区仍由对该地区实施行政监督的当地政府部门保留。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城市的公司权力。 - 纽约市是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相关的权力,可根据本宪章的规定行使。本市拥有下列法人权力: 以其法人名称连续继承;起诉和被起诉;拥有和使用公司印章;获取、持有和转让不动产或动产;签订任何合同和/或协议;行使受本法案或法律规定的限制的其他权力、特权或权力。...
一项将宿务省的纳加市转变为被称为纳加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9491章pdf预览版一项将宿务省的纳加市转变为被称为纳加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9491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