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972 年 11 月 10 日 45 日] 修改总统令7、题为《规范畜牧产品有序营销和动物饲料新规定》。鉴于,许多市政府投诉说,根据 1972 年 10 月 1 日第 7 号总统令取消与牲畜生产、销售和屠宰有关的某些费用,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财政或收入的稳定性;鉴于,政府的政策是促进地方政府的经济稳定和自给自足;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作为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特此修改 1972 年 10 月 1 日第 7 号总统令,以允许地方政府收取普通费用所有权证书和一个比索 (PI) 用于签发转让证书:前提是,如果牲畜一天内转让超过一次,则只收取一次转让费。本法令特此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并立即生效。 11 月 10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一千九百七十二。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总统:(Sgd.) ALEJANDRO MELCHOR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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