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24227 号法案(也称为保险法案)的某些部分,经总统令第63[总统令第 63 号第317章]
[ 总统令号。 317,1973 年 10 月 22 日 ] 修改第 24227 号法案的某些部分,也称为保险法案,经总统令第 20 号修订。 63 鉴于,国家的政策是促进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作为实现收入和财富更公平分配的手段;鉴于,根据这项政策,除了 1973 年 4 月 14 日第 175 号总统令授予的特权外,必须提供发展激励措施,以扩大合作社基础,使合作社能够与政府的经济、社会和土地改革;鉴于,在发生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时,应为小农和低收入群体提供安全和安心;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为了实现我们社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的预期变化和改革,特此修改法案的某些部分第 2427 条,也称为《保险法》,经 1972 年 11 月 20 日第 63 号总统令修正,增加了以下规定: 第 1 节。第 200(B) 1 节经修订的法案进一步修订,增加了以下内容:“前提是,该要求不适用于对其成员和/或个体成员的生命、健康、财产和石油风险作出保证的合作社。会员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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