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第 3 号总统令第 3 条。 260[总统令第 260 号第496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4年06月28日
[ 总统令号。 496,1974 年 6 月 28 日] 修改第 3 号总统令第 3 条。 260 鉴于,第 260 号总统令已宣布某些地点、教堂和地方为国家圣地、纪念碑和/或地标,确定执行机构并为此提供资金;鉴于,有必要在 1974 财政年度开始时为上述目的拨款。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尔迪南德·马科斯,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将第 260 号总统令修改如下: 第 1 节。第 260 号总统令第 3 节特此修改为:“第 3 节。为执行本法令的目的,总额为 50 万国家博物馆的比索(P500,000.00)和国家历史委员会的相同数额特此从普通基金中拨出,从 1974 年 7 月 1 日开始未另行拨出。可能需要的数额应在随后的财政年度预算中提供。”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与此不一致的所有法律、法令、命令、规则和法规在此被废除和/或相应修改。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法令立即生效。于 6 月 28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74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ALEJANDRO MELCHOR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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