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6395 号的某些部分,题为“修改国家电力公司章程的法案”[总统令第380]
[ 总统令编号。 380,1974 年 1 月 22 日]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6395 号的某些部分,题为“修订国家电力公司章程的法案”鉴于,根据第 6395 号共和国法案,已宣布: (1) 菲律宾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用于包括发电在内的所有有益用途,以及 (2) 通过开发各种来源的电力实现菲律宾的全面电气化,以满足工业发展和分散的需要农村电气化的需求是国家的主要目标,政府的所有机构和机构,包括其金融机构,都应协调和支持这一目标;鉴于,根据 1972 年 11 月 7 日第 40 号总统令,为实现国家,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快速电气化目标制定了某些基本政策;鉴于,根据第 40 号总统令制定的电力行业基本政策,国家电力公司(NPC)也被赋予在棉兰老岛吕宋岛建立输电线路电网和建设相关发电设施的责任和该国的主要岛屿,包括米沙鄢群岛,拥有并作为一个单一的综合系统运营,所有发电设施为全国人大设立的任何电网所涵盖的整个地区提供电力;鉴于,根据第 40 号总统令,全国人大的额外职责和扩大活动将使发电和输电设施扩建所需的资本需求增加三倍以上,此外还需要在该地区收购现有发电设施所需的资金。 NPC设置的网格;鉴于,为了迅速实现国家全面电气化的既定目标,并实施根据第 1 号总统令制定的基本政策。...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6395 号的某些部分,题为“修改国家电力公司章程的法案”[总统令第380]pdf预览版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6395 号的某些部分,题为“修改国家电力公司章程的法案”[总统令第38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