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1389,1978 年 5 月 29 日] 修改总统令 NO. 928 为调整现有法定最低工资的目的。鉴于,1978 年 5 月 25 日至 27 日在大雅台市举行的全国工资、就业和劳资关系三方会议建议对国内现有的法定最低工资进行非通货膨胀和提早上调;鉴于,同届会议敦促执行其建议,同时考虑到发展、生活成本、生产力、就业、国际收支平衡、价格稳定、菲律宾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工业和平的必要性;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以下法令: 第 1 节。特此修订第 928 号总统令,增加所有现有的该国法定最低工资按三比索 (P3.00) 在三年内平均分配,如下所示: 1) 自 1978 年 7 月 1 日起一比索 (P1.00); 2) 1 比索 (P1.00) 从 1979 年 5 月 1 日开始;和 3) 从 1980 年 5 月 1 日起,一个比索 (P1.00)。 第 2 节:从事主要用于出口的当地原材料制造的就业密集型家庭手工业在其运营的前三年应不受本法令的约束。第三节 劳工部长应颁布有效实施本法令的规章制度。 1978 年 5 月 2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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