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680 年,1980 年 3 月 10 日] 修改总统令 NO. 492,经修正,题为“创建马尼拉大都会运输公司,为此拨款和其他目的” 鉴于,根据 1974 年 6 月 27 日第 492 号总统令,经修正,已宣布国家政策合理化整合公共交通服务;鉴于,为实施这项国家政策,马尼拉大都会交通公司成立并进一步扩大;鉴于,鉴于其财务义务的规模,有必要为马尼拉大都会交通公司实施一项财务恢复计划,该计划要求政府提供额外的支持;鉴于,政府在马尼拉大都会交通公司的 125,000,000.00 (P125,000,000.00) 的法定股本和认购仍不足以用于这些目的;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第 1 节第 492 号总统令第 4 节,经修正,特此进一步修改为:“SEC. 4. 授权股本。-马尼拉大都会运输公司的授权股本为五亿比索 (P500,000,000.00),分为三亿比索 ( P350,000,000.00) 有表决权且无票面价值的普通股和 1 亿比索 (P150,000,000.00) 的无参与权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法定股本为 7000 万有表决权且无票面价值的普通股股票和 3000 万股无参与权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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