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共和国法案第1405[总统令编号。第1792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1年01月16日
[ 总统令号。 1792 年,1981 年 1 月 16 日]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1405 鉴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中央银行有权检查银行在履行《中央银行宪章》规定的职责时的所有记录;鉴于,禁止查询银行存款不利于限制中央银行的审查权限;鉴于,有限的审查权力不利于对银行的有效监管,危及存款安全,可能影响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并将以下部分纳入国家法律:第 1 节共和国第 2 节特此将第 1405 号法案修改为:“SEC. 2. 所有在菲律宾银行或银行机构的任何性质的存款,包括对菲律宾政府、其政治部门及其工具发行的债券的投资,均受特此视为绝对机密,不得被任何人、政府官员、局或办公室检查、询问或调查,除非该检查是在对银行进行特别或一般检查的过程中进行的,并且特别经金融委员会授权,更改信纳有合理理由相信已经或正在发生银行欺诈或严重违规行为,并且有必要调查存款以证明此类欺诈或违规行为,或由银行聘请的独立审计师进行定期审计,前提是该检查仅用于审计目的,其结果应仅供银行使用,或在存款人的书面许可下,或在弹劾案中,或在公职人员贿赂或玩忽职守的情况下,或在存款或投资的资金是诉讼标的的情况下,根据主管法院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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