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订单号1972 年 9 月 22 日 4 日] 鉴于 1972 年 9 月 21 日第 1081 号公告宣布全国实行戒严状态,原因是肆意破坏生命和财产、普遍的无法无天和无政府状态以及现在的混乱和混乱这种情况是现在积极参与犯罪阴谋以夺取菲律宾政治和国家权力并通过武力和暴力接管政府的一群人的活动的预期结果。现在假定对我们的人民及其合法政府进行实际战争的比例:鉴于恐怖主义活动、暗杀无辜公民和我们社会的领导人、纵火和蓄意破坏公共和私人财产以及军事设施和重要的公共设施,以及旨在引起对我们合法政府及其正当政府的仇恨的服务、非法和骚乱集会由于这些激进和无法无天的分子正在通过实际的军事对抗积极挑战和蔑视政府,这些激进和无法无天的分子的努力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夜间;鉴于,有必要限制我们居民在一天中的某些时间段内的活动,以防止不必要的生命损失或人身伤害,以及故意和肆意破坏财产和破坏基本公共设施和服务通过破坏、纵火和其他类似的破坏性手段,并为了更有效地执行和执行根据 1972 年 9 月 21 日第 1081 号公告宣布的戒严令。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马科斯,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根据上述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特此下令在菲律宾各地维持和执行宵禁。午夜十二点至凌晨四点,在此期间和本命令生效期间,菲律宾境内的任何人不得在您周围走动。除非他或她得到负责他或她居住地区的军事指挥官的书面授权,否则任何违反本命令的人都将被逮捕并立即拘留,并关押在最近的军营内,并应在被捕之日中午十二点之前释放,除非有正当和令人信服的理由或理由继续拘留他或她,在这种情况下,他或她应被转移到最近的监狱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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