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第 2711 号法案第 2199 条的法案,经第 315 号法案修正。[第 226 号联邦法案]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6年11月30日
[ 1936 年 11 月 30 日第 226 号联邦法案 ] 根据第 3115 号法案修订的第 2711 号法案第 2199 条的修正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第 2711 号法案第 2199 节经第 3115 号法案修订,特此进一步修订为内容如下:“SEC. 2199. 任命下属官员和一般雇员。市政服务中所有非选举性职位的任命应由市总统由市总统任命,并征得市议会全体成员的多数同意。理事会,但由市总统专门任命的市秘书除外。但是,此要求不适用于为执行授权工作而雇用的劳工,也不适用于当地雇员或与其职责相关的劳工负责卫生工作,由地方首席卫生官根据市市长的推荐任命。”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36 年 11 月 30 日在未经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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