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 OG No. 49, 5782(1985 年 12 月 9 日)[ BATAS PAMBANSA BLG. 882, 1985 年 12 月 3 日] 一项法令,规定总统办公室在永久空缺或总统暂时残疾的情况下的继任命令 由 Batasang Pambansa 在会议汇编中颁布:第 1 节。在1987年总统选举之前,在总统选举之前,常驻残疾,死亡,办公室删除或辞职,巴塔康·帕巴巴党的发言人应当作为总统,直到总统和副总统或其中任何一个都被选举产生应有资格。如果议长在总统办公室出现空缺时或之后发生死亡、永久残疾或辞职,总理应代行总统职务。但是,如果总理因任何原因未能或拒绝担任或继续担任总统,则由副总理代行总统职务。如果临时议长无法履行职责,或临时议长因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原因未能就职,则巴塔桑邦班萨议员应以多数票从他们中间选出一名担任总统的议员.根据前项规定担任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应受宪法第七条第九节规定的与议长相同的权力和资格限制。第2节。如果当时固定在他的任期开始时,总统选举将死亡,副总统选举将成为总统。第 3 节 如果总统在其任期开始的规定时间之前没有被选出,或者如果总统没有获得资格,则副总统应担任总统,直到总统获得资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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