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共建筑建筑局的法案。[第 268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1年10月18日
[第 268 号法案,1901 年 10 月 18 日] 一项创建公共建筑建筑局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特此在公共教育部下设立公共建筑建筑和建筑局,该局应有负责建造和维修属于岛国政府的公共建筑物,以及民政总督可能分配给它的其他建筑物或拟建建筑物。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设公共建筑建筑局局长,年薪四千美元,按美国货币支付。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公共建筑建筑局局长的职责是: 制定公共建筑的建造和维修所需的所有计划和规范,并将这些计划和规范连同成本估算通过公共教育部长,请民事州长批准,并在获得州长批准后,应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或多笔拨款申请以供执行。在需要根据合同完成工作的情况下,提供所有必要的手段来获得要完成的工作的投标并接受投标和授予合同,但须经民事州长批准。亲自或通过为此目的任命的局官员监督岛屿政府授权的所有建造和维修公共建筑的工作。证券交易委员会。 4. 除局长外,特此授权以下建筑局工作人员: 七级建筑主管一名;八班主任文员一名;九班两名文员;三名绘图员,D级;还有一个信使,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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