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2 年 12 月 23 日第 568 号法案 ] 更改菲律宾警察监察员头衔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 1 节第 175 号法案中规定的警察检查员以下指定如下: 一级检查员作为船长和检查员.二等督察为中尉和督察。三等督察为少尉和督察。四等督察为少尉和督察。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2 年 12 月 23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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