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每年 1 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作为国民议会常会开幕日的法案。[第 244 号联邦法案]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7年12月10日
[ 1937 年 12 月 10 日第 244 号联邦法案] 一项将每年 1 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作为国民议会常会开幕日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 国民议会应于每年一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举行例会,如该日为节假日,则在次日,即非法定假日。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37 年 12 月 1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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