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7 号法案,1902 年 11 月 12 日] 一项旨在防止菲律宾群岛各省发生饥荒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为应对饥荒的危险,因为来年通常在菲律宾各省生产的大米和其他食品收成不足菲律宾群岛,所有市镇长有责任召集各自市镇的人民开会,通知他们即将到来的饥荒危险,并敦促他们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必要的种子和播种玉米、玉米、水稻或其他食用植物的速生作物,以该地区最丰富的作物为准,数量足以为该市人民生产来年所需的食物。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任何市镇长有权将市辖区内目前未占用的公共土地分配给其市镇的公民,用于种植本法规定的种子和农作物。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根据本法种植和采集的农作物,即使种植在公共土地上,仍属于种植和采集人,并且如此使用的公共土地不得向使用该作物的人收取租金。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如果在直辖市或省内无法获得合适的种子,市议会应要求省级委员会通过 Insular 采购代理采购所需的种子。省局从省政府一般资金中购买所需种子,并出售给其市议会要求种子的市的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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