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关于省级英镑及其保管人的法案,以及对被盗的动物和其他被菲律宾警察和其他和平官员俘获或扣押的动产的处置。[第 877 号法案]
[ 1903 年 9 月 9 日第 877 号法案 ] 一项法案,规定了省级英镑及其保管人,以及菲律宾警察和其他治安官缴获或扣押的被盗动物和其他动产的处置。根据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兹规定各省省议会有责任为执行本法的规定提供省镑。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指定菲律宾群岛各省的省级主管为省磅的保管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在所有情况下,菲律宾警察或其他治安官员捕获或扣押的牛、carabaos、马或其他动物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动产,作为被盗财产或涉嫌被当事人盗窃的财产发现拥有这些动物,警察和其他治安官员有责任将这些动物或其他财产交付省级监督员按照下文规定进行处置。省级主管应为此向官员提供收据,以便将此类动物或财产交付给他,通过给出类别或种类、大致年龄、品牌(如果有)、颜色和其他可能有助于识别的标记来描述动物相同,并通过对任何其他动产进行充分描述以识别相同的动产。证券交易委员会。 4. 省级监督员有义务在取得该等被扣押或扣押的财产后三日内,通过在省级大楼门口张贴告示,并邮寄给各市的总统,进行宣传。省政府将此类通知的副本张贴在相应市政大楼的门口,对此类动物或其他财产进行完整准确的描述,并呼吁其所有者或所有者带着必要的证据出现在省磅证明其所有权;如果该等动物或其他财产的所有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未出现,则该等动物或其他财产将在公开拍卖中出售给最高出价者以换取现金。...
一项关于省级英镑及其保管人的法案,以及对被盗的动物和其他被菲律宾警察和其他和平官员俘获或扣押的动产的处置。[第 877 号法案]pdf预览版一项关于省级英镑及其保管人的法案,以及对被盗的动物和其他被菲律宾警察和其他和平官员俘获或扣押的动产的处置。[第 877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