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35 号法案,1904 年 9 月 22 日] 修改第 355 号法案的法案,被称为菲律宾海关管理法案。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 1 节。第 355 号法案第 27 节,题为“构成菲律宾群岛海关服务并提供对其进行管理”,特此修订,删除第 8 行中的 ineases where 一词后的所有内容,并插入以下内容代替:此类进口关税低于 1 美元,美国货币;如果货物的关税低于一美元,则免除扣押货物,除非是习惯性或故意违反税收法和禁止进口的情况。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修订该法第 77 条,删除该条第 16 行和第 17 行中以“菲律宾港口货物清单”开头并以“地方当局”结尾的部分。港口”在其二十三行。并且还通过在第 28 行中删除单词 becertified, as provided, with a statement, 并插入单词“show.”代替它。 SEC。 3. 上述法案第 117 条特此修订,将其 (a) 段改为:“(a) 居住在菲律宾群岛的美国公民;或根据菲律宾法律成立的公司或公司。美国或其任何州或菲律宾群岛:前提是,该公司或公司的任何正式授权人员,或申请执照的船舶的管理代理人或船长,居住在菲律宾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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