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马尼拉市政府在截至 6 月 33 日、1917 年和其他相关目的的财政年度的杂项开支追加拨款的法案。[第 166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7年06月27日
[第 1661 号法案,1907 年 6 月 27 日] 一项法案,为截至 6 月 30 日至 1907 财年的马尼拉市政府的杂项开支以及其他相关目的作出额外拨款。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分别需要的数额,部分补偿马尼拉市政府在截至 6 月 1907 年 6 月的财政年度的服务,直至用完为止,除非另有说明:市政委员会或有费用。市政局:根据委员会 3 月 11 日 1907 日的决议授权,特此将迄今为止在本项下拨出的未用资金余额用于支付 600 比索。法律部门。工资和工资,检察官办公室:委员会于 5 月 14 日,1907 日的决议,将 600 比索从“工资和工资,市政委员会”转移到本部门,特此确认。或有费用,检察官办公室:委员会于 1907 年 5 月 14 日的决议,将 1300 比索从“市政委员会工资和工资”转移到该部门。我的支出依第 1546 号法令之规定,特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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