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1459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公司法”。[第 2100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2年01月22日
[第 2100 号法案,1912 年 1 月 22 日] 一项修订第 1459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公司法”。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部分 1. 第 1459 号法案的第 82 部分特此修改如下: “SEC. 82.”在开始工作之前在线路的任何一个区段或地区,铁路公司应向监督铁路专家提交一份地图或平面图及其剖面图,显示该线路在该区段或地区的路线、方向、长度和坡度,并附有说明关于拟建铁路的上述路段或地区的路线和一般情况的说明,其中的地图、计划和剖面图,并附有上述铁路监督专家的报告,应由他提交菲律宾委员会批准。” SEC. 2. 第 1459 号法案第 83 条特此修改为:“SEC. 83. 在铁路可能穿越公共公路的地点,铁路公司应建造和维护必要的桥梁和道口,以免中断公共交通。为避免事故发生,铁路公司应在这些道口张贴必要的告示,告知公众列车驶过的危险;并且在特别危险的路口,只要路口所在省的省委员会或马尼拉市的市政委员会(视情况而定),铁路公司应设置大门或派驻警卫,经铁路监理专家批准后,予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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