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78 号法案,1914 年 2 月 28 日] 一项为公共工程和永久性改进拨款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因出售公共工程或永久改善债券,并在违约情况下,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用于以下名称的公共工程、永久改善和岛国政府的其他目的:土地局。 (a) 用于填充 Calles Taft、San Luis 和 Isaac Peral 交汇处的土地,由菲律宾群岛政府根据 1913 年 6 月 13 日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合同出售给卫理公会教堂菲律宾群岛和上述教堂 P10,000.00 (b) 用于从新教圣公会国内外传教协会购买内陆 Calle Isaac Peral 的土地 1,547.70 ___________ 土地局总计 11,547.70 ==== ====== 检疫局。 (c) 修理一个供检疫局使用的发射器 6,000.00 ==========根据第 2264 号法案的检疫服务,特此归还给岛国财政部的普通基金。圣拉萨罗医院: (d) 圣拉萨罗医院新火葬场的建造和设备 6,000.00 Culion 麻风病院: (e) 医院建筑和房屋 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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