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权额外拨款 10 万比索以资助建立新的小学课程的法案。[第 4213 号法案]
[ 1935 年 8 月 3 日第 4213 号法案 ] 一项授权额外拨款 10 万比索作为建立新小学课程的援助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颁布: 第 1 节。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0 万比索,用于支付菲律宾群岛巴里奥或中央学校新小学教师的工资。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此处拨出的金额应由教育总监在公共教育部长批准后分配:前提是,尽管现行法律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此处拨出的用于支付工资的金额没有未用余额教师应转入教师年金和残疾基金的贷方:此外,除非新班级所在的街区或社区符合一般要求,否则任何市镇不得从该基金中获得援助。出勤率,并在本法案批准之日拥有足够的学校场地和适合举办课程的建筑物。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35 年 8 月 3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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