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第十五师 [CA-G.R. CR H.C.第 06333 号,2014 年 12 月 3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MICHAEL CARANTO Y SOBLECHERO,被告上诉人。判决 MACALINO, J:这是对 2013 年 7 月 25 日邦阿西南州圣卡洛斯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57 分庭的判决[1] 的上诉,裁定被告上诉人迈克尔·卡兰托·索布莱切罗在第 1 号刑事案件中犯有谋杀罪。 SCC-4899。被攻击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因此,特此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有《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48 条所定义和处罚的谋杀罪,并无合理怀疑,特此判处他有期徒刑。永久的。此外,特此指示他向受害者的继承人支付: 1) 七万五千 (P75,000.00) 比索作为死亡赔偿金; 2)七万五千(P75,000.00)比索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 3) 实际发生的费用一万一百三十五 (P10,135.00) 比索; 4)这套衣服的费用。如此订购。”案件事实 圣卡洛斯市的第一助理市检察官在 2007 年 5 月 21 日的一份信息[2] 中指控被告上诉人 Michael Caranto y Soblechero(被告上诉人)犯有谋杀罪,其中的指控部分如下: “在 2007 年 4 月 5 日左右,下午 3 点 30 分左右,在菲律宾邦阿西南省圣卡洛斯市,在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人背信弃义,明显蓄意和意图杀人,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刺伤 ANACLETO SOBLECHERO,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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